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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集团公司的合规如何推进?

企业合规・内部统括

2021.08.04

2019年6月28日,经济产业省对于集团设计及内部管理的应有状态,发布了《集团·企业监管·系统相关实务指针》作为示范性指引。

 当然,集团经营的方式多种多样,并非一律要求采取本指针记载的措施。但按本指针采取措施的话通常可以被认为是尽到了董事的善良管理者义务。本指针大约有140页左右,在此对其主要项目的【集团设计的应有状态】、【业务投资管理的应有状态】、【内部管理系统的应有状态】、【子公司经营层的指名·报酬的应有状态】进行简单介绍。

【集团设计的应有状态】

 集团企业中因为重视意思决定的快速化和间接部门的成本削减而缩减总部功能的结果就是对于子公司的监督·管理不够充分,可能招致丑闻的发生或应对迟缓。

 本指针对于集团总部的作用及子公司管理的应有状态,总部分部间意思决定权限分配有关规则的制定等,对集团整体框架完备表达了主要的思考。对苦恼于集团整体的分权华(对业务部门的权限委托)及集权化(总部管控)的平衡的企业有参考价值。

【业务投资管理的应有状态】

 运营多个业务的集团企业中,核心业务的增强及次生代成长业务的培养、不良业务的撤退等经营资源最优化是重要课题,对此疏忽时,负债部门的高管·员工的压力可能成为违规行为的原因,直接关联合规风险。

 本指针提倡集团总部的董事会引入各业务部门评价相关的客观指标、与业务的执行者有距离的社外董事应主动参与等。对苦恼于向多个业务投入经营资源的企业来说示范了激活董事会讨论的指针。

【内部管理系统的应有状态】

 子公司发生丑闻时首要责任在于子公司的董事等。母公司的董事等的责任原则上应从对子公司管理是否尽到通常期待的注意义务的观点来评价。另外,子公司出事时母公司的主要作用为对子公司应对状况的监控、追究该子公司的经营层的责任并监督防止再犯。

 从这一观点来说,集团公司间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及内部监察部门等的联动与确保独立性的结构变得尤为重要,同时要求管理部门等培养人才及提高专业度。集团整体的管理体制的构建及完备出事时的应对时可做参考。

【子公司经营层的指名·报酬的应有状态】

 集团企业中,总部明确表明集团统一的人事·报酬政策并在共通的框架中,根据各个子公司的业绩涉及最合适的人事管理及报酬制度非常重要。因此,集团母公司的董事会上将主要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领导层进行指名、订立后继人计划、报酬作为审议对象十分必要。

 对此,本指针提倡集团整体设定一定级别以上的职位为对象的制度。对于苦恼于集团整体后继者培养、人事管理的应有状态的企业来说本指针有参考价值。

 本事务所积极对应包含国内外子公司的集团整体的合规体制构建及运用、社外咨询窗口的设置运用后援的业务。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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