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伦国际律师事务所

专栏

转发侵犯著作权?~2020年7月21日最高院判决概要及注意点~

知识产权

2021.08.03

1. 首先

我想有很多人听到了最高法院关于推特转发行为判断为侵犯权利的新闻。本文将介绍最高法院判决的概要,并说明使用包括Twitter在内的SNS时的注意事项。

2. 2020年7月21日最高院判决的概要

⑴ 案件概要

本判决案件的概要是①摄影家A拍摄的照片附上©标记及自己的姓名后在自己的网站上登载,②B擅自使用了该图像发布推特,③C转发了该推特的事件,摄影家A诉讼要求Twitter公司公开B和C的信息(邮箱地址等)的诉讼。此外,本案在各审理级别上存在争议,但是由于篇幅的关系,将限定于最高法院判断的转发行为的姓名表示权侵犯性来说明。

⑵ 转发的构造

简单地介绍推特的转发功能,通过转发,指定了URL的链接及图像的显示方法等的数据被自动记录在转发者的时间轴相关的服务器上,阅览者阅览了该时间轴时服务器会自动在阅览者的终端上根据与该链接一起设定的图像显示方法显示图像。而且,根据Twitter的规格,阅览者终端上显示的图像上下都会被剪裁。在本案中,通过转发在阅览者的终端上显示的图像的上下被修剪的结果,摄影师A附于在WEB网站上刊登的©标记及姓名未被显示,该转发行为对摄影家A的姓名表示权是否构成侵犯成为了问题。

⑶ 最高院的判断

最高法院认为,剪裁图像是Twitter的规格,并且,即使从服务器自动向阅览者发送数据,也通过转发行为,在阅览者的终端上直接显示没有姓名显示的图像转发行为侵犯了摄影家A的姓名表示权。

⑷ 本判决的范围

本案是将包含未经允许登载的图像在内的推特转发的内容,根据本判决所附的补充意见,说明发生本案这样的问题的仅限于有可能擅自刊登的图像。另外,如果只限于姓名表示权的话,可以理解在转发的时候写作者的姓名就可以了,也可以限定性地理解本判决的覆盖范围。

3. 使用SNS的注意点

如上所述,虽然也可以对判决的范围进行限定解释,但是可以理解为,原本SNS的使用者就著作权、人格权等庞大权利的侵害性个别判断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并且,根据本判决,系统原因导致的这类反驳也被封印了。

因此,为了防止大家在使用SNS时成为加害者,至少要注意①不攻击第三方、②不使用不散布有非法上传可能性的内容、③转载别人的信息时得到对方的同意这三点。

经常有人说“网络是匿名的”,但并不是这样。如果依照法律程序,也是可以确定到个人的。在充分认识到网络上的行为可能会成为意想不到的加害者之后,请谨慎行动。

(2021年1月执笔)

  • 各领域的专业律师及专利代理师从东京、福冈、上海、香港、新加坡、胡志明、河内7个世界工作点提供有利于企业法务及投资的信息
  • 本稿根据执笔当时的法律及判例,因此可能存在事后法规或判例变更的情况。不保证文章内容与当下法规的正确性,敬请注意。

返回

pagetop